三清山周边民俗介绍
丧葬 父母丧亡,女儿(含出嫁的甥女)必须备有三牲(猪头1个、鱼1尾、鸡1只)1副,丧葬、香纸、阴币、红烛、爆竹等祭品,并且必备点心和香烟供“八仙”(抬棺埋葬人员又称“将军“)吃用。晚宴时,要给“八仙”分发鞋(旧时发草鞋,后改解放鞋,现在有的分发皮鞋和毛巾)。
送节 至今仍沿旧俗,凡订了婚的男青年,在端午、中秋、春节等节日之前,要去岳父母家送节。婚后第一年,岳父母要回送女婿家三个节。嗣后,女婿要年年送岳父家三个节。人死后,要“烧七”,又称“祭七”。目前城乡仍然延续。每七天烧祭1次,烧祭“七七”四十九天为止,俗称“满七”。
目前,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,父母丧亡后,多数富裕家庭在死者入殓时,请道士参拜念经,进行“大棺殓”,“放路灯”,来超度亡灵。
每年正月,城乡都要上新年坟,清明、农历七月十五(七月半)、冬至要扫墓。但在南山乡一带,在农历七月十五和除夕夜有“上堂”的习俗。即把酒菜和碗筷在桌上摆好,点香烧纸钱,祭奠祖宗后,全家才能进餐。
建房入宅 1980年以来,全县城乡新建住宅甚多,且由以前砖木(或泥墙)结构的瓦房转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。建房前,首先要择基定向。在农村房屋的坐向,多数坐东北朝南偏西,或者坐西北朝南偏东,朝正东、正南或正北、正西者极少。在县城视地基坐向和周围环境而定。
地基和坐向确定后,择吉日动工。动工时,要设宴招待匠人和亲友。有的地方亲友要送酒和面,表示庆贺,有劳动力的要帮工,不计工酬。再由泥水匠根据基地长阔和东家要求,用石灰划线定房屋间数及坐向摆布。然后按线挖基脚、砌石头。基脚砌好后,过去要停放一年(让基脚伏沉稳定),次年才砌砖建墙。现在多数在墙脚上用钢筋混凝土,直接砌墙粉刷,更加牢固。废除了旧时梁上披红、两端挂五谷、正中悬“梁喜”(用彩布或彩纸制成,似宫灯式)、出煞等迷信活动。房屋建成后,择吉日入宅,(城乡有当年建当年入宅的习俗)。1990年后,县城除拆迁者外,逐步走向购买商品房的趋势。
入宅的当日凌晨,全家老幼和亲友在鞭炮声中携带饭甑、粥盆、菜刀、火钳、火铲和生好的火盆(意为接烟火)等来到新宅。同时在新房门口入一木梯,凡送入宅人员都要踩木梯而过,意为步步高,并先着数名长辈老人在新房坐等,待送入宅人员到达时,鸣放鞭炮或礼花,以示迎接入宅。亲戚好友都要送贺礼、贺联。早餐有的吃麻糍、有的吃面条。厅堂悬挂贺联、贺匾,门口挂灯笼,中午设宴招待宾客。农村在宴前尚有“抛梁桃”的习俗(把包子从楼上抛下,让众人去抢),县城已无此俗,且多数在餐厅、宾馆宴请宾客。
庙会 旧时,每年农历二月十九日、九月十九日,有去八都“仙岩寺”和群力“三学寺”赶庙会的习俗。但目前尚有老年妇女前往县城水南“普宁寺”和其他寺庙去赶庙会。
县内东南乡一带,原在中秋和重阳节里有迎佛的风俗,解放后已废除,但仍有家打麻糍,户户宴请宾客的习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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